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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介绍

时间:2019-04-16    作者:     浏览次数:

一、专业概况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是伴随着电子、通信、信息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而建立的,以数学、物理和信息论为基础,以电子、信息及与之相关的元器件、电子系统、信息网络为研究对象,基础理论完备、专业内涵丰富、应用领域广泛,发展极为迅速,是推动信息产业发展和提升传统产业的主干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现有专任教师18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和高级工程师7人,讲师8人,博导2人,硕导7人,长江大学教学名师2人。近5年,本专业老师承担和完成了各类纵横向科研项目30余项;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0余项;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0余项。在夯实专业基础教育、推动学科创新、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实验室建设以及为国家、地方与区域经济建设方面都取得了突出的成就。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总目标,培养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信号处理与传输领域的理论与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工程素养和创新意识,能在电子信息的处理与传输等相关领域从事设计、开发、生产、应用、维护和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工程技术人才。

本专业学生在毕业后五年左右预期达到以下目标: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宽厚的专业视野,能够承担电子信息工程及相关领域的产品设计与开发等工作,在行业内具有职场竞争力。

(2)能够跟踪电子信息工程领域的前沿技术和标准,具备工程实践创新能力,成为企业骨干。

(3)具有健全的人格、良好的人文素养、强烈的社会责任、高尚的职业道德,能够积极服务国家与社会。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良好团队合作能力,在多学科背景的团队中能够负责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5)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可持续发展理念,适应社会及行业发展。

三、毕业要求 

1.工程知识:掌握数学、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及电子信息领域所需的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用于解决信号处理与传输系统的软硬件设计、开发等复杂工程问题

2.问题分析:能够应用数学、自然科学、工程科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识别、描述、分析信号处理与传输的软硬件系统,并利用文献等资料进行分析,以获得有效结论。

3.设计/开发解决方案:能够针对复杂电子信息工程问题设计有效解决方案,按照特定需求实现电子信息系统或模块,并能体现创新意识,兼顾经济、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以及环境等因素。

4.研究:能够运用信息基本理论,采用信息处理和传输基本方法,对其相关的复杂工程问题开展研究,包括设计实验、分析与解释数据,综合相关信息获得合理有效的结论。

5.使用现代工具:能够针对复杂电子信息工程问题,开发、选择与使用恰当的现代电子信息技术资源和设计工具,对复杂工程问题进行模拟、预测与分析,并理解其局限性。

6.工程与社会:能够基于电子信息工程相关背景知识,合理分析与评价电子信息工程实践和复杂工程问题解决方案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并理解应承担的责任。

7.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能够理解和评价电子信息复杂问题的工程实践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8.职业规范: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和社会责任感;能够在电子信息领域工程实践中遵守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

9.个人和团队: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团队协作意识,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体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10.沟通: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和人际交流能力,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就电子信息领域复杂工程问题与业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地沟通与交流。

11.项目管理:理解并掌握工程管理原理与经济决策方法,并能在电子信息工程实践或多学科环境中进行应用。

12.终身学习: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能力,能及时了解电子信息行业最新理论、技术前沿动态。 

四、主干学科、学位课程及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主干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主要工程基础与专业基础课程:电路分析、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通信电子线路、C语言程序设计、算法与数据结构、信息论与编码、信号与系统、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数字信号处理、通信原理、电磁场与电磁波、数字图像处理。

3.主要工程实践课程:电子工艺实习、电子工程实训、程序设计训练、电子技术课程设计、通信电子线路课程设计、软件系统开发实训、通信原理课程设计、生产实习、信息处理系统综合设计、电子信息新技术实训、毕业设计。

五、专业特色

坚持“面向行业,面向区域经济,面向基层一线”的高素质工程技术人才培养定位,构建符合高素质工程技术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重点加强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培养。

六、毕业规定

学生在毕业时应达到德育培育目标和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应获得最低总学分171.5学分,其中必修课145学分(含实践课37学分),选修课(含限选课6.5学分)26.5学分。自主发展计划10学分。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学位。

更新于2021.06.10